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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「釣魚」成為敏感字眼的如今,「釣魚」官司也層出不窮。就在上海釣魚案一審宣判的兩天後,廣州市「釣魚」案一審也有了結果。不過廣州的賴先生沒有機會像上海的張暉那樣為勝訴振臂高呼。白雲區法院結合當時的監控光碟視頻認定廣州市交通運輸管理局(以下簡稱交管局)執法證據確鑿,遂維持了交管局的處罰決定。

  司機稱機場接人被「釣魚」

  《重慶晚報》報道,賴先生是中國科學院廣州能源研究所(以下簡稱中科所)的司機。今年6月18日,他被安排到白雲機場接評審專家。當天他駕車行經白雲機場的鉑爾曼酒店門前,遇到路邊有人招手,便停車問有什麼事,路人說要到黃石路。

  賴先生稱,自己告訴路人要到南面去坐車,坐的士大概100元,坐順路車可能50元。路人提出:「我給你50元,坐你的車行嗎?」路人沒等賴先生回應就開門坐上車。這時,突然從一側開出一輛運政部門的車,擋在賴先生的車前。運政人員認定賴先生非法營運搭客。賴先生要求與路人對質,但遭拒絕。最後,運政人員暫扣了車輛。次日,廣州市交管局對其罰款3萬。

  賴先生不服處罰,一紙訴狀將交管局後宮告上了白雲區法院,要求法院判決廣州交管局撤銷罰款決定。

  法院說從事運輸證據確鑿

  法院認為,賴先生在交管局提供的現場視頻中,陳述白衣男子打算搭乘他的車前往汽車站,但在本案起訴時又稱是該男子未經允許自行上車,賴先生對事實陳述前後矛盾,因此法院將通過對案件中其他證據進行綜合審查認定本案事實。

  視聽資料中,白衣男子陳述證實,其與賴先生商定前往廣州市白雲區黃石路小坪,且雙方已約定車費為50元,路橋費自負,車到後付款。賴先生對該男子的身份提出質疑。但因運政執法現場環境的特殊,該男子在執法人員要求後仍拒絕提交身份資料,因此雖該男子身份不明,但其陳述的事實應予確認。據此法院駁回賴先生的訴訟請求。

  司機直呼冤枉要再上訴

  對於判決,賴先生當庭表示上訴。

  對於法院指出賴先生前後陳述不一致,賴先生表示,他當時的確曾答應過白衣男子帶他一段,但後來因擔心碰到麻煩,還是拒絕了白衣男子。「我當時就要求對質,交管局的人說我們會串供,拒絕了。其實對質時交管局的人ps2可以在場,那時真相不就大白了?」賴先生說。

  交管局方面則對一審判決沒有意見。其代理律師邢女士對記者大吐執法苦水:「這段時間大家都很關注『釣魚』執法的事情,我們現在執法的壓力很大!」邢女士表示:「我們和上海不一樣,我們是收支兩條線,罰款都上繳國庫了,不存在交管局執法創收的情況。」

  上海釣魚執法事件

  區政府公開道歉

  上海浦東新區政府日前就「孫中界事件」向公眾公開道歉。經查,原南匯區城市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在孫lv包包中界「涉嫌非法營運」事件中,確實使用了不正當取證手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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